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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核酸检测 保证血液安全

发布日期: 2011-07-0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2011年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督导检查的通知》(卫医政血便函〔2011153号)要求,卫生部专家组于628-29日对我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市血液中心和塘沽血站分别就我市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划设置、进度情况和工作设想向卫生部督导组进行了汇报。经查阅文件、收集资料及现场审核后,督导组一致认为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对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高度重视,对于中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证了项目按期启动,并认为市血液中心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资金使用、仪器性能确认、试剂及耗材对比等方面在全国起到了很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趋于同行业前列。同时也提出了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后续资金的保证问题,并希望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滨海塘沽血站资金拨付,监督塘沽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落实。(医政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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