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爱卫办《关于转发〈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1〕13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按照市爱卫办工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在巩固已取得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卫生系统“环境年”工作以及病媒生物防治和春夏季传染病防治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