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规范化培训基地范围内开展"四优"评选工作,即优秀基地、优秀管理干部、优秀教师和优秀学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6日17:00截止。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发扬民主,严格评审标准,自下而上开展评选,真正选出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代表,为推动我市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初选名单将于5月9日~5月11日在规范化培训管理网络平台向全市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
二、评选标准和指标
(一)优秀基地。
1.优秀基地评选条件:
(1)2010年基地评估总分≥90分的基地;
(2)基地在培人数≥5人,个别专业在培人数不低于2人。
2.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优秀基地名单。
(二)优秀管理干部。
1.优秀管理干部评选条件:
(1)须为2010年基地评估成绩为优秀的基地医院管理部门干部或基地秘书;
(2)在规范化培训管理中确实发挥作用,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管理,成绩突出并得到学员公认的优秀管理者;
(3)专职管理干部优先考虑。
2.优秀管理干部评选额度为每个基地医院不超过1名。
(三)优秀教师。
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规范化培训工作,积极参与指导培训学员;
(2)每周带教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每月学术讲座或病例讨论不少于4次;
(4)严于律己,言传身教,认真做好学员管理和临床技术指导工作,每周上网批改学员临床实习日志不少于2次;
(5)带教学员无医疗事故,无违纪违规行为;
(6)学员满意度较高,无投诉。
2.优秀教师评选额度:
(1)2010年基地评估为优秀的基地,可按优秀教师与在培学员1:30的比例评选,在培学员不足5人的,不参加本次优秀教师评选;
(2)2010年度基地评估为合格的基地,可按优秀教师与在培学员1:60的比例评选,在培学员不足10人的,不参加本次优秀教师评选。
(四)优秀学员。
1.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1)学习认真、勤奋、刻苦,能很好掌握细则规定的临床诊治技能,综合临床思维和分析问题能力水平较高,各科考核成绩优秀;
(2)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医患沟通技巧,受到患者和医护人员好评;
(3)出勤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4)尊敬师长,虚心求教,主动学习;
(5)能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老师做好学员管理工作。
2.优秀学员评选额度:
(1)2010年基地评估优秀的基地,按照1:2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2)2010年基地评估为合格的基地,按照1:5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3)本专业基地在培学员不足5人或本基地医院在培学员总数不足10人的不参加评选。
上述各单位评选推荐的优秀管理干部、优秀教师和优秀学员,均需填写《天津市医师规范化培训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评审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902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基地单位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认真做好评选活动。上述评选结果将于5月底向全市公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评优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动员、评选和宣传先进的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振山、李涓;联系电话:23337762。
电子邮箱:tjbijiaowei@163.com。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