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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5-1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局系统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各单位按照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在前期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截止到2011415日在原有8个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有7个单位陆续完成了方案的制定及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局系统已有15个单位完成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审核工作,分别是妇儿保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液中心、胸科医院、和平保育院、局党校、急救中心、干部疗养院、后勤管理服务部、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安定医院、局幼儿园、考试中心、对外交流中心。完成率为45%。一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四中心医院、环湖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天和医院、儿童医院、第四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信息所、医高专等12个单位基本上完成了方案的制定工作,正在履行报批手续; 另外7个单位中除第三医院、中医药研究院因资源调整原因暂缓外,其他5个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展缓慢,至今还处在起步阶段。

2011年是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深化完善之年,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设置实施后的管理工作,深入研究探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结合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特别是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力争早日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天津市卫生局人事处

20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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