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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批准市第三中心医院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日期: 2011-05-1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物价局:

市第三中心医院是具有肝胆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设立250平方米的特需专家门诊单独诊区,环境优雅舒适,符合天津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规范特许专家门诊医院就诊条件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特申请收取特需专家门诊费用50/人次。

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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