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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2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市卫生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人力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卫生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总工会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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