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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2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为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加快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大力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天津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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