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总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医大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床位费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津价综〔2011〕25号),鉴于你院神经病学中心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病床平均占用建筑面积较大,住院环境较好,现对该中心病房床位费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四人间病房166间664张床(含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供应及淋浴,病床平均占用面积8平方米以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2.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二、ICU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ICU病房65张,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1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