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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2-24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卫办妇社发〔2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健康档案工作提出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做好城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汲取安徽怀远事件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发生。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强化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力度。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特别要确保项目完成的真实性。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到位而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强化项目质量控制,保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各项服务落实到位。

四、积极开展城乡社区适宜、丰富多样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宣传工作,让城乡居民了解项目内容和惠民举措,提高群众支持参与度,提升项目服务成效。

《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请在卫生部网站妇社司网页的“社区卫生栏目”下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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