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发〔2010〕74号)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公布第二批通过我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名单如下:
一、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二、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三、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四、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
五、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六、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以上6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我部合规性检测,可以为卫生系统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其它已申报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服务系统正在整改测试中,我部将陆续公布通过合规性检测的机构名单。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