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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局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 2010-10-12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卫生局党委决定,面向市卫生局系统公开选拔4名市卫生局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天津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1

2.天津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1

3.天津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副处长1

4.天津市卫生局保卫处副处长1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人员为天津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基层单位工作人员,除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1965101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程序步骤为:

1.动员部署和报名(1012-18日)。召开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党委动员并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填写《天津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局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交到市卫生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拔职位的报名点设在市卫生局组织处(和平区贵州路94号)。公开报名时间为1012日至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分至下午400。个人报名可采取到处内直接报名和将报名表发送至组织处邮箱两种形式。组织处邮箱地址:wsjzzhc@163.com;联系电话:2333771323337716

2.资格初审(1019-24日)。市卫生局公选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最终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市卫生局公选办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发放笔试通知和准考证。

3.笔试(10月下旬-11月上旬)。市卫生局公选办组织公选职位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和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市卫生局组织处)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4.面试(11月上旬完成)。市卫生局公选办组织公选职位面试。面试人员需将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提交市卫生局公选办。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5.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11月中旬完成)。每个职位综合成绩排列前3名的,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还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11月中旬-下旬)。市卫生局公选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公示工作业绩报告和考察谈话。对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应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7.酝酿协商与决定任用(11月下旬完成)。局党委根据考察组工作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职审批程序。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对拟任职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任前公示,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8.任职谈话和岗前培训(11月底前完成)。对经公开选拔新任职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市卫生局组织处适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通告、报名登记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等相关情况将在《天津市卫生局综合信息网》(www.tjwsj.gov.cn)上公布,届时可到网上查询下载。

附件:《天津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局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天津市卫生局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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