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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卫生局系统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9-2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局系统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市卫生局系统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深入落实2010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三点"工作, 全面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督促落实整改,克服消极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要把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突出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生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普法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四、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现在开始,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突出抓好锅炉、变电、氧气、电梯、高压消毒、基建工地等安全生产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一)检查重点

1.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安全生产台账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健全,检查制度、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4.在岗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操作情况。

  5.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证合格有效情况。

  6.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年检工作是否到位情况。

  7.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现场管理规范情况。

  8.各重点部位及要害部门有无火灾隐患及违章现象,禁烟、禁火标识是否明显。

  9.各种记录填写是否规范、齐全,主管领导查岗记录是否齐全。

  10.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规范管理情况,清运是否及时。

  11.出租房屋、基建工地、民工宿舍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安全隐患。

  12.加强对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现用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鉴定和排除;对高层建筑的外檐窗户、外檐装修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发生。

  (二)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1.自查、互查阶段:919-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和互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自查表》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督查办公室组成专业组开展互查和重点检查。并将自查、互查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督查办公室。

  2.重点督查阶段。926-9月30,为市卫生局重点督查阶段,由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夜查。

  (三)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出成效。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紧、抓好。

  2.认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制度、严格责任、严格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切实查找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4.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 做到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五、加强值班,确保节日期间政令畅通。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健全值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附件:1.2010年市卫生局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2.2010年卫生局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互查和重点检查)

     3.2010年国庆节安全生产检查分组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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