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存在的“无痛人流”技术缺乏规范等问题,为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天津市卫生局近期开展了加强“无痛人流”技术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天津市医疗保健机构应用麻醉镇痛技术实施负压吸宫术技术审核标准与程序》、《天津市医疗保健机构应用麻醉镇痛技术实施负压吸宫术技术规范》。
今后天津市开展“无痛人流”技术服务,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包括房屋设置、设备、药品、人员、制度情况,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此项服务。要求施术人员必须经过麻醉镇痛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麻醉人员必须符合三年以上住院麻醉医师并能独立承担全身麻醉。
此外,医疗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过程中,刊登、播放“无痛人流”广告将作为不良记录,机构校验时暂缓校验三个月。同时,天津市将“无痛人流”技术管理纳入天津市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
为了促进“审核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加快技术审核进度,天津市卫生局在3月30日开展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培训的基础上,于5月25日、28日,6月2日分别举办了三期“无痛人流”培训。重点培训了“无痛人流”的审核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全市十八个区县开展和拟开展“无痛人流”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施术和麻醉人员共890人参加了培训。
下一步将在全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天津市卫生局妇幼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