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5-2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66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5.12国际护士节"活动,要按照2010年卫生部马晓伟副部长在"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在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 "志愿护理服务"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树立志愿服务意识,倡导以病人为中心,通过各种形式的送扶助、献爱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二、围绕宣传重点,宣传在加强基础护理工作,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方面的先进典型,护理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展示护理工作的业绩,宣传护理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

安全的重要作用。以多种形式召开座谈会、演讲会、表彰会。对临床一线护士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护士进行表彰,宣传优秀护理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风范的先进典型。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广大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三、积极开展向广大患者献爱心活动,在门诊大厅开展健康咨询。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院护士以志愿者身份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护理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进行科普知识和常见病预防、慢性病的康复护理的健康宣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宣传材料、回访出院患者等,开展护患沟通的联欢活动。

  四、慰问临床一线护士,慰问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慰问离退休护士。

  五、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本辖区内"志愿护理服务"活动工作经验,和开展"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的情况总结,于52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六、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的通知,请各单位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拦目下载此文件。

  联系人:王丽欣;电话(传真):2303225923032260

  E-mail:wsjyzc163.com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分享到:

上一篇: 蓟县将2010年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内容
下一篇: 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