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9日电: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依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的通知》,结合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天津市对《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配备和使用《目录》内的药品,中药饮片不实行药品目录管理。
社区基本药物实行全市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单独进药。加强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和销售使用,强化价格控制。社区基本药物必须通过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社区基本药物采购与销售的相关信息纳入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社区基本药物采购过程中,最终选择品种的50%要选择最低价格品规,其余50%品种按照一品两规选择,同时保证其中较低价格品规药品的供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