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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八举措让百姓舒心就医

发布日期: 2010-02-2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民网·天津视窗210日电:昨日(9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市卫生部门今年将加强对医院诊疗行为和医疗服务的监管,优化诊疗流程,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具体出台8大举措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让患者舒心就医。

  农村居民家门口享三级医院服务

  建立大型医院巡查机制,摸清本市医疗需求和资源底数,重新调整和设计医院设置规划,按照每个涉农区县都应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的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对涉农区县龙头医院进行重点扶持,完善这些医院的软硬件建设,使农村居民也能在家门口享受三级医院的高水平医疗服务。

  对二、三级医院医疗质量拉网式检查

  对全市医疗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对二、三级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把督查结果纳入医院评价和领导班子考核,并作为二、三级医院评审时的成绩,计入医院管理档案。同时充分发挥市级质控中心和专家的作用,对医疗风险较大、存在隐患较多的学科,遴选专家、新增相应质控中心,加强监管。鼓励各区县成立区县级质控中心,对辖区医院进行指导检查,逐步在本市形成市、区级两级质控体系,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预约诊疗

  加强医院医疗服务管理,完善原有服务的同时优化门诊流程,积极推进预约诊疗,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改革医疗收费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方便患者就医。此外,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按每所医院选择一个病种的要求,近期在全市医院启动临床路径试行工作,对不同病种探索适合本市的诊疗程序,规范诊疗行为,使患者治疗前能基本知道住院天数与医疗费用,杜绝不规范诊疗。

  加大院务公开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医院和执业医师的校验、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医院科室建设规范管理,加大院务公开和社会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以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同时,依法从严进行医师资格考试,加大医师执业管理力度,对医师定期进行考核,规范执业行为。

  杜绝医院诊疗技术和手术超能力开展

  继续规范医院诊疗技术应用,进行手术分级准入。本着从严、从细原则,对各医院申请开展的诊疗技术和手术,组织专家逐一分析论证,符合条件的准许开展,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开展。同时对各医院开展的诊疗技术和手术范围进行检查,杜绝超能力、超范围开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对全市医院医疗纠纷排名促医疗安全

  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步将全市二级医院纳入调解范围,并实行全市医院医疗纠纷排名制度,对不负责任导致医疗缺陷的将依法处罚责任医护人员,并对医院通报批评。建立案例分析反馈和讲评制度,将专家分析的典型案例在全市会议上予以反馈,就诊疗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点评,确保医疗安全。

  提高护理质量加大临床护理监管力度

  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加大一线护理人员监管力度,狠抓基础护理管理,规范护士基础操作,按患者护理级别及时巡视病房,突出观察重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将定期举办专科培训班,持续提高护士水平。

  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加强医院用血管理

  强化医院感染管理,特别加强新生儿科、手术室、血液透析等重点科室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医院感染上报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此外,组织专家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医院用血管理,对发现不合格用血的责令及时整改,对不合理用血问题严重的,暂时停止供血,整改合格后再恢复供血。(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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