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2009-12-30 10:15:47 浏览次数: 【打印】
1.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改革,减少居民药品费用支出。在市内六区和滨海三区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达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50%。药品加成费用通过医疗保险支付和财政投入给予补偿,社区基本用药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4-11月,累计减少居民药品费用支出1.72亿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卫生服务和药品使用行为,实行社区基本药品零差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逐步增加,累计达到559.63万人次,促进了居民“大病去医院,小病到社区”的合理流向。
2.开展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互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启动了“高级医师百人团进社区工程”,探索大医院和社区合作互动的长效机制。市属大医院医务人员晋升副高及正高级职称前到社区工作三个月,进行临床接诊、健康指导及培训带教等工作。固定大医院医生在社区的出诊时间,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周内每天都保证有一名大医院医生应诊。已派遣4批各大医院内、外、妇、儿、中医等专业共374名医生进入市内6区6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接诊带教工作;派遣3批共249名城市医师点对点支援涉农区县医院。在河东区、河西区开展了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尝试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及“首诊在社区”和“双向转诊”的新机制。
3.实行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切实减轻百姓负担用上放心药。从4月起,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统一平台,实现了“两个覆盖”,即:全市各医疗单位的药品首次全部纳入采购范围,覆盖面扩大到市、区县各级非营利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采购药品覆盖到除国家特殊管理药品和中药饮片外的中西药的所有品种,真正实现了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的统一。探索了“两票制”管理,对12类社区常用药品试行“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0.28%。
4.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维护良好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由第三方介入调解、通过保险理赔处置医患纠纷的新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设立调解委员会,进行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1万元以上案件的赔付。35所三级公立医院加入医疗责任保险。
2009年2至11月,三级医院发生赔付的纠纷共236件,其中1万元以下的176件,1万元及以上的60件;赔付总金额641.36万元,其中1万元以下的87.83万元,1万元及以上的553.96万元,与2008年同期比较,医疗纠纷总体数量下降了67.2%,赔付金额下降了67.8%。新机制的实施,使医疗纠纷调处更加公正有序,保障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5.提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初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调整了城乡18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子项目,增加了慢性病管理的种类、服务频次和受居民欢迎的检查项目。加大投入,全市城乡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元提高到不低于20元,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截止到目前,为城乡103万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了个人与家庭档案,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建档率达到84%。为99万名老年人进行高血压和糖尿病筛查,筛查率达到老年人总数的81%,经筛查新发现高血压患者7.5万余人,新发现糖尿病1.8万余人,对社区39万多名高血压患者和10万多名糖尿病患者进行了慢性病规范管理,管理率分别达到98%和97%。对社区长期服药的1万余名精神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对近4万名肢体残疾患者实施社区康复。
加大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从2009年起,政府将提高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标准,达到20万元/每万人口,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执行标准、经费核定和考核标准,使项目管理考核体系更具可操作性。继续拓展农村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加大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力度,建立公立医院合理补偿机制。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市卫生、财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属公立医院进行综合考评。从2009年1月起市财政对32所市属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四险”给予全额补助,以“四险”的40%为基数按月发放,其余60%实行以奖代补,按季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市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给予补贴,2009年对肿瘤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和南开医院等卫生资源调整建设项目共投入3.5亿元。按照国务院医改办要求,上报了塘沽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申请,拟订了试点方案。
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探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通过各类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和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体系,将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生职称晋升挂钩,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打好基础。
一是建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机制。计划每年招收420名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然后再回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岗执业。市财政补贴每人每年培训经费1.5万元,同时享有在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预计五年后,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可达到7人以上。
二是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770名45岁以下的乡医进行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市、区财政补助每人2000元培训费。
三是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自2009年起,医学院校学生毕业分配到医疗机构后,先进入以市属大医院为主的培训基地进行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临床能力和职业素质。计划每年培训临床医生550人、妇幼保健医生50人,市财政补贴培训经费每人每年1.5万元,参加培训人员同时享有在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
在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等37家医疗机构,建立了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小儿外科、精神科、康复科、麻醉科、影像、检验、病理、口腔以及全科医师等18个学科在内的143个住院医生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市设立了20个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学点。898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分别进入各基地接受全科医生和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267名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教育。
8.突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公益性,为群众健康提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启动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绩效考核等能力建设工作。截止12月底,16个区县已将卫生防病站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区县已正式定编;东丽区已完成房屋改造,武清区已经开工,10个区县将在2010年开工。完成了首批仪器设备和装备配置。建立了疾控专业人员准入制度。
9.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的三个服务包、25个子项目全部启动,实施孕前专项疾病筛查、30-65岁妇女妇科疾病普查、儿童先天性疾病筛查等12个免费筛查干预项目。全年累计受益达200余万人次。完成妇科疾病普查58万人次,查出各类妇科疾病39万例。3.2万余名农籍孕妇享受到免费孕期体检。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42余万人次,查出各类出生缺陷2367例,并进行了有效干预。免费建立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29万余册。开展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在全国首次开展儿童肥胖干预和胆固醇、甘油三酯检测。实现了妇幼工作信息化管理。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全面覆盖、儿童缺陷疾病的全面筛查和干预以及妇科疾病的定期普查和妇幼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孕产妇死亡率连续四年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6‰。
10.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构建城乡居民卫生服务的保障体系。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居民医疗保障差别,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由卫生部门移交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了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归口统一管理,加快实现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