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凡户籍在本县境内,只生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从独生子女出生至年满14周岁止,每户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二是为年满60周岁的本县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5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三是对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后其父母不再生育,且未领养子女的,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金。四是对采取避孕节育长效措施的人员给予100—2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是重点中学小升初时,凡独生子女加3分。六是给予符合再生育政策内二孩条件且不再生育的家庭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使独生子女家庭得到了一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