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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制定《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08-10-06 00:00
来源: 津南区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区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津南区制定《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对综合治理人口计生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一是公安津南分局和区卫生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等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机制,密切配合,并定期进行信息交换。二是区卫生局、法院、公安等成员单位要完善管理互补机制,依法加强管理。三是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治理力度,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对违反者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公安津南分局、区房管局、区流动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以房管人和企业管人的机制。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局、文化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宣传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不断引导未婚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区民政局要大力普及《婚姻法》,普及婚前教育;区两台一刊开设人口计生公益宣传专栏,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强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造高品位、全方位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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