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1、第三中心医院 2、口腔医院 3、防病中心 4、市卫生局机关
5、中心妇产医院 6、血液中心 7、人民医院 8、眼科医院
9、和平保育院 10、儿童医院 11、环湖医院 12、传染病医院
13、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4、胸科医院 15、第三医院 16、公共卫生监督所
17、海河医院 18、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19、南开医院 20、第四医院
21、安定医院 22、医学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