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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

发布日期: 2005-06-09 14:09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1、第三中心医院 2、口腔医院 3、防病中心 4、市卫生局机关

5、中心妇产医院 6、血液中心 7、人民医院 8、眼科医院

9、和平保育院 10、儿童医院 11、环湖医院 12、传染病医院

13、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4、胸科医院 15、第三医院 16、公共卫生监督所

17、海河医院 18、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19、南开医院 20、第四医院

21、安定医院 22、医学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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