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649号建议的答复 | ||
类别:A | ||
签发领导:王建国 | ||
公开属性:是 | ||
胡艳丽代表: | ||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对小诊所医疗垃圾回收监管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 ||
多年来,市卫生健康委始终将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有效监管作为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年将对全市40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点多面广,规模较小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出口”不畅通的情况。2016年,原市卫生计生委和原市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后勤〔2016〕253号),通过设立“中转站”(中转站的建立主要依托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民营医疗机构),采取“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模式,将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通过3年的的规范要求,全市16个区卫生健康委共建立了289个中转站,覆盖了3825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不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直接上门收集处置及不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推动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工作,督促各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态度,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落实到位。 最后,对于您提出的意见表示由衷感谢,对于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欢迎您及时批评指正。 | ||
2019年4月11日 | ||
工作人员:张欣 | 联系电话:23337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