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机制,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起草编制了《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现进一步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广泛接受监督,如对《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意见建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应急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
联系电话:23337667,传真:23337658。
联系地址:和平区贵州路97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应急办),邮编:3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