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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征集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2 09: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委在2020年征集过一批职业病防治领域专家(津卫职健便函[2020]893号),随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外延不断扩大,特别是职业健康保护促进行动工作的逐步展开,我委拟进一步公开征集一批职业病防治领域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专家的主要从事专业或领域为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放射医学、放射卫生、实验检测、职业与放射相关工程类、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卫生事业管理、健康教育等。

二、专家条件

(一)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满五年,专业技术能力娴熟;

(三)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应具有正科级(含相应职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副科级(含相应职级)及以上职务;

(四)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即为1961年2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专家且健康状况允许的,可放宽至70周岁(含)以下,即为1951年21日(含)以后出生。

三、征集方式和要求

各专家以自荐的方式,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天津市职业病防治专家征集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angxin6@tj.gov.cn。

四、其他事宜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征集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津卫职健便函[2020]893号),已经填报的专家,不用重复填报。征集的专家经筛选后,主要从事职业病防治质量控制与督导、技术评审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022-24752855

             2021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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