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的通知》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1〕132号

发布日期: 2021-09-29 18:25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遵照执行。按照市防控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8月版》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nhc.gov.cn/公布,请自行下载。

市防控指挥部

2021816


分享到:

上一篇: 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 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 (2021年8月版)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的通知》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