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的通知》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1〕88号

发布日期: 2021-09-29 18:30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进一步指导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以下简称《防控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项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防控方案》,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强化疫情科学应对。要按照《防控方案》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聚焦关键措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关注国家调整防控措施,重点落实时效、标准、管理方式等关键要求,特别是就诊人员核酸检测范围、重点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纳入社区管理人员类型、涉疫人员管控方式等,入境人员继续实施我市现行政策,核酸检测频次参照《防控方案》调整,环京地区(武清区、蓟州区)防控政策坚持与首都防疫政策实施一体化防控,并动态调整。本市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另行制定。进口货物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如完成疫苗接种程序,离职离岗净化期则取消新冠肺炎特异性抗体检测。

三、强化培训督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政策制定解读人员、督导检查队伍人员、官方咨询答疑人员等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策略措施通报培训。要针对本次调整措施、防控重点或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督导巡查,推进政策平稳执行,督促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nhc.gov.cn/公布,请自行下载。

市防控指挥部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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