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 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9-29 17:05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具有相关职责的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紧紧抓住健康教育的有利时机,通过防控实际、案例、病例、事例等,切实加强公众健康教育,确保文件精神有效有力落实,不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请各区防控指挥部和具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将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及开展健康教育的情况及时报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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