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1〕45号

发布日期: 2021-02-10 21:59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四早”关键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转运、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7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分级实施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级实施,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有序、确保安全”原则,各区防控指挥部要对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负总责,统筹辖区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本着“独立作战,相互策应”的精神,统一指挥协调本辖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送样工作;各区街道(乡镇)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辖区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具体组织实施新冠病毒核酸采样、送样工作;城市检测基地、区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分类负责做好检测。

二、统筹调度,高效衔接

区防控指挥部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规范筛查流程。市、区两级核酸检测专项工作组要规范人群核酸检测筛查信息登记、采样、转运、检测、报告及查询等流程,做好物资储备,统筹人员调配,督促各环节无缝衔接,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持续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标本转运,保障核酸提取和检测安全,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处置,防范生物安全风险。

三、对标对表,完善措施

各区要围绕《指南》要求进行对标对表,梳理完善现有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措施。要提前摸清辖区人口数量和分布,系统筹划工作各个环节,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布局采样点位。各区要备足核酸采样人员队伍和所需各类物资,采样点要确保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要充分利用“健康天津APP”等信息化途径,采取“一次性扫码”完成登记和信息录入,最大限度减少现场登记时间;要提前做好转运计划,确保对各采样场所每两小时集中收集样品一次;各检测机构要确保在24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居民可通过“健康天津APP”等途径及时查询检测结果。各区要成立至少10支应急采样队,对混检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并至少成立1支核酸检测支援队(以城市核酸检测基地优先确认),为支援本市或其他省份的全员检测任务做准备,核酸检测支援队所需物资要单独配备,不得占用核酸检测支援队派出单位的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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