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6日。

来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处

邮编:300070

电子邮件:swjwzyc@tj.gov.cn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中医药产业链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本市中医药大会精神,遵循中医药科学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高质量建设我市中医药医疗、健康、产业综合平台,提高本市中医药优质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优质化”“品牌化”“规范化”“智慧化为原则,按照医疗为主、产业为辅、辐射世界的工作方针,激发机制活力,构建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新型机制,分层级试点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打造名医堂医疗、康复、治未病等综合平台。

三、主要目标

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十四五期间完成名医堂试点建设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市级名中医等名医团队优质资源,扶持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试点建成旗舰”“区域”“基层三级名医堂体系,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四、建设模式

(一)试点示范,规范引导

政府举办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二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开展旗舰级、区域级和基层级名医堂试点样板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标准建设名医堂

组建团队,分级入驻

充分挖掘我市名中医优质资源,打造杰出名医团队”“领军名医团队”“基层名医团队等多层级名医团队。以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15-20人的杰出名医团队,以市级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等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10-15人的领军名医团队,以区级名中医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5-10人的基层名医团队

不同级别名医堂应具备相应数量的名医团队入驻。

五、工作安排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建设标准(2022年完成)

研究制定名医堂建设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各级名医堂建设基本要求,保障试点工作体系协调、科学可行、程序规范。

)公立机构先试,引导社会参与(2022-2023年完成)

充分发挥政府办医公益性,由符合名医堂试点建设标准的三级中医医院先行试点建设旗舰级名医堂、建名医团队,为指导其他级别名医堂提供经验和名医团队基础探索引导和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逐级推动,完成试点建设目标。

)总结试点经验,全市广泛推进(2023-2025年完成)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进名医堂建设工作,逐步扩大名医堂品牌影响,积极推动名医堂项目及产品走向全国。

)发展对外贸易,引进优质资源(2022-2025年完成)

支持名医堂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全市名医堂将中医特色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向国外推广,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名医资源在津参与名医堂工作,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模式与机制

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发改、商务、市场监管、人社、医保、药监、财政、科技等多方力量,联合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发挥好专家的指导协同配合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名医堂建设的积极性。

(二)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卫规后〔2021〕40号)要求,在规划、服务、医保、人才、税收、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综合监管

切实贯彻“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建立监管主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名医堂服务、质量、医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健全评审评价体系

研究名医堂建设、管理的特点和规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名医堂的特色优势、服务可及性、人才优势、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评价,强化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指导管理

)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名医团队和中医药服务新模式宣传,引导市民由中医药医疗服务向中医药健康服务观念转变,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宣传名医堂创建新进展新成效,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天津市名医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背景介绍

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9月6日至10月6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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