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急救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新增救护车辆指标的请示》(急救中心办字〔2017〕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市急救中心配置24辆救护车,购车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望你中心按有关规定加强救护车管理,专车专用。 此复。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