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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27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直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局系统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卫生局决定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患者和医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卫生事业稳定发展,是构建卫生系统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领导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分管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亲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科室和一线搞好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管理到位,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单位自查、单位之间互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督查办公室重点抽查和局领导带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重点

1.对锅炉房、变电室、二次供水、氧气、高压消毒、建设工地、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梳理检查,不留隐患。

2.对室内、室外消防设施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杜绝消防龙头、消防水龙袋等设施丢失情况发生。对室内楼道、通道和室外消防通道进行清理,杜绝通道堵塞确保畅通。对易燃物和室外杂草、屋顶落叶进行清理,严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制度。各单位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具备市质检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做好维保记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4.严格落实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各安全生产重点岗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上岗人员,做到不缺岗、不空岗、不串岗,杜绝工作期间睡岗以及饮酒现象发生。

(二)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自即日起至20131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互查阶段:2013111日至20日为单位之间互查阶段。

抽查阶段:2013115日至31日为重点抽查阶段。

局领导带队督查阶段:201321日至18日。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1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要事项、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进行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技术到位、物资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深入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大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硬措施,切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1.市卫生局系统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

   2.市卫生局系统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互查分组

2012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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