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有关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落实卫生部和我市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公共卫生信息的批复》(津编事字〔2007〕183号)要求,成立天津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经研究,天津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我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我市卫生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定期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开发、利用、整合我市卫生信息资源,搭建业务专网、建立相关数据库并进行数据交换与挖掘,建立和完善卫生工作应用平台。
四、组织完成市卫生局批准建设的信息化工程。
五、利用信息化建设手段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卫生信息化社会服务水平。
六、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卫生信息标准和应用规范。
七、开发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性工作软件,推广适宜技术。
八、开展相关业务和技术培训,为我市卫生系统各单位提供服务。
九、为市卫生局网站、专网、外网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十、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