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关于确定2010年度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达标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2-2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局: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达标中心开展创建国医堂活动的通知》(津卫中〔2010137号)的工作安排,经各区卫生局申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依据《国医堂建设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经研究,确定南开区华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3家单位为2010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达标单位。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各建设达标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做出新贡献。

各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国医堂的管理,注重推广国医堂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社区中医药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
分享到:

上一篇: 关于签订天津市卫生局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下发天津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达标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方案(2010-2011年)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