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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8-06 17:34

案件名称

天津和平区爱宾门诊有限公司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程序类别

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卫医罚〔2024〕006号

行政相对人

天津和平区爱宾门诊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1055267837U

处罚事由

2024年5月16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诊疗科目中未登记麻醉科,自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擅自开展无痛胃肠镜检查。

违反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4年8月1日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

救济渠道

(普通程序)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