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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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7

案件名称

天津滨海安琪妇产医院违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程序类别

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4040913371112035003

行政相对人

天津滨海安琪妇产医院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300437028Y

处罚事由

2024年4月9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足跟采血,采血者未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血片上签字。

违反依据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处罚依据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449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

救济渠道

(简易程序)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