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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07 08:57

案件名称

天津和平华侨医院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案

程序类别

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3030210592812025803

行政相对人

天津和平华侨医院

行政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201017803310451

处罚事由

2023年3月2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上报2名患者的流行性感冒传染病信息。

违反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处罚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年3月2日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