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建立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印发《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市。”为我市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
天津市历史上名医辈出,百家争鸣。近代以来中医、中西医结合异军突起,中医药发展成就位居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把中医药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健康天津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交流取得一系列新的突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疫情防控、救治和康复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发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作用。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我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汇集我市各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天津市中医药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切实打造中医医疗高地、传承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文化高地。
二、《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九项内容。
一是完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全面推动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实施天津名医堂工程、打造天津市中医医疗集群。使我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
三是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
四是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建设,培育天津市顶尖学科;实施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暨中医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基层人才的四级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五是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模式。
六是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中医药创新标志区。实施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促进中成药高质量发展,深化医保供给侧改革,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支持中药工业标准化发展和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等。
七是促进中医药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深化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八是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卫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把中医药这一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九是完善医保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政策措施。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
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三项保障措施。
三、《行动计划》有哪些特色亮点?
(一)突出国家使命和天津特色
《行动计划》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首次提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市”后,我市提出的具体落实举措。《行动计划》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汇集我市各部门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共同打造中医药强市。
(二)系统布局与重点突破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重要载体。“十三五”时期,我市已经基本形成以中医医疗中心为引领,以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以基层国医堂为网底,以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但我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中医药服务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为此,“十四五”时期,我市重点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重点工程包括: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名医堂工程建设以及中医医疗集群建设。
(三)先行先试与创新探索
1.名医堂工程是我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探索的重要举措。2023年起,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共同印发《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启动名医堂试点建设。以政府举办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二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开展旗舰级、区域级和基层级名医堂试点样板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标准建设名医堂。同时,充分挖掘我市名中医优质资源,打造“杰出名医团队”、“领军名医团队”“基层名医团队”等多层级名医团队,推动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促进我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2.中医医疗集群建设是我市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级诊疗的重要举措。具体包括纵向推进国家级、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组织架构建设,横向推进中医专科联盟建设,同时发挥学协会等中医药社团组织协同作用,建成“重点专科医联体+专科联盟+学协会”横纵结合、点面互补、统筹推进的中医医疗集群工作架构。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专科为基础,以专科协作、培训、带教等方式辐射带动区域和基层诊疗能力提升,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3.实施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是我市首次提出的强化我市中药制剂临床应用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临床上独特作用,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联合印发《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实施方案》。通过鼓励医疗机构挖掘开发中药制剂,优化中药制剂注册备案管理,合理核定中药制剂零售价格,完善中药制剂医保支付管理,推进中药制剂全市调剂使用,提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促进中药制剂临床合理使用,支持中药新药研发成果转化等措施,促进我市中药制剂发展。
四、《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我市中医药发展离不开科技和人才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市拥有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中医药系统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2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之一)。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6个。国家地方共建现代中药创新中心1个(工信部)。省部共建现代中药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依托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现代中药海河实验室。
我市现有中医药专业院士4名,国医大师5名,全国名中医6名。岐黄学者6名,青年岐黄学者11名。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2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2支。在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方面我市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12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41个,天津市中医药重点专科114个,天津市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8个。国家中医药高水平重点学科26个,新增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0个,天津市中医药重点学科20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2个。
行动计划中我市一方面提出支持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打造国家级、市级不同层级的科技创新平台,通过科研平台吸纳聚集人才和科技资源,产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带动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中药产业发展。一方面提出实施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建立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基层人才四级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不同层级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使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在全国知名度不断提升,青年创新人才逐步成长,基层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建设一支与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二)完善医保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政策措施
进一步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协同性。在鼓励中药制剂使用方面提出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在鼓励中成药使用方面提出深化医保供给侧改革,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政策,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结余留用等支持政策,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监测。
完善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医保支持政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不足、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是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市提出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