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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专家点评

发布日期: 2022-05-27 15: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生育养育子女和照料老人的家庭提供时间支持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强调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2021年5月31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实行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是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的重大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修正。2021年11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正并公布实施,延长了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并设立了育儿假和护理假。为推动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有效落实,2022年5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假期的适用范围、计算方式、休假待遇、特殊适用情形和用人单位假期具体执行方式、政策实施起始时间等内容。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细化休假办法,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高度重视,保证了家庭生育养育子女和照料老人的时间支持政策的有效落实。实施办法考虑了一些特殊情形,对再婚、收养家庭的育儿假、护理假做了特别规定,对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由子女配偶享受护理假,充分体现了落实假期的人性化。实施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可以在天数、待遇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兼顾了企业发展的需求和职工休假的权益。

《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为家庭生育养育子女和照料老人提供了时间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将会制定出更多的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措施,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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