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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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4-0005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基层〔2019〕171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我市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编办、各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

为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        市委编办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19年8月2日


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能力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现就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着眼问题导向,以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和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增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动力活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天津,为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积极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格局科学合理,人民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20年底,全市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总量和人员结构明显优化,基层人才缺乏问题有效缓解,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2021年底,区级医院“龙头”作用明显强化,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标准化的门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公平均等享有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织密扎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政府主导,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抢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区政府要按照每1个街道(乡镇)至少1所的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于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乡镇),要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城镇区域,每3-4个居委会或居民人口1万人以上的,要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农村区域,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设置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在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相邻行政村,可共建1所村卫生室。对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坚持部门联审联验机制,保障依规配套到位。支持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平竞争引入社会力量承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按规范提供相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定位和能力标准

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优化配置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等医疗资源。结合城镇化进程,适时做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

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高质量、高水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推行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城镇区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农村区域,按照人员、业务、财务、药械和绩效考核“五统一”标准,全面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底全部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医保门诊联网结算。

对标落实基层能力标准。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优质服务基层行”要求,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集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房屋设备、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软硬件方面“填平补齐”,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19年底,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要求。到2020年底,以区为单位,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要求。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

(三)强化区级医院的能力提升建设

以环城四区、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和滨海新区为重点,强化区级医院(含区中医院,下同)综合能力标准化提升,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区级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区级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专科建设,提升对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能力。通过改善设备设施、引进专业人才、加入专科联盟等措施,提升急诊、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专科能力。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到2020年,全市70%区级医院分别达到国家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努力在区内解决本区域居民普通看病就医问题。

(四)加快推动区域医联体建设带动基层能力提升

网格化布局组建区域医联体。以“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发挥区政府主导作用,以行政区为服务区域,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由1个区域医联体负责。区域医联体由区属二、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没有区属二、三级综合医院的可由辖区内非区属二、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辖区内非区属三级医院可作为技术支持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

打造四位一体区域医联体。以责任共同体为目标,医联体成立独立管理组织,制定统一章程,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医联体内重大事项以及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培训带教、技术帮扶、绩效考核等方案。以服务共同体为目标,要完善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机制,建立“专全联合”服务模式,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以管理共同体为目标,采取集约化方式,建立检验检查、医学影像、后勤洗消等资源共享中心,建立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绩效等综合管理中心,保持行政建制和财政供给机制不变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医联体内人员、业务、后勤、药品的统一管理。以利益共同体为目标,建立医联体内部利益共享分配机制,激发各成员单位协作动力,实施医疗保险支持政策,探索实行医疗保险总额打包付费。医联体内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共建,明确牵头医院共建任务目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五)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

各区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数,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变化情况,科学核定、及时调整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和结构,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情况下,统筹使用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调整。各区要积极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服务需要和人员缺口积极用足用好编制数,在核定的编制内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简化招聘程序,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区管镇用”(区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实行“镇管村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六)改革和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制度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统筹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提升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使其薪酬水平与所在区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生薪酬水平相当,并综合考虑其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差异,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并可在绩效工资内发放全科医生津贴。切实贯彻两个允许的要求,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基金的指导意见,各区结合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实施办法具体核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收入水平,并报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备案。各区要认真贯彻《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聘任、院长管理目标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七)分层次有重点推进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培训

全面实施全科医生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头雁”,以三级综合医院为基地,采取导师制、专业化、碎片化培训方式,三年时间培养100名基层首席全科医师,建立基层全科学科带头人储备。培养一批“群雁”,强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扩大实施范围,优化培训方式,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转岗培训,落实“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政策,引导更多人才走上全科医生岗位。加强全科医学师资能力标准化建设,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卫生技术培训标准化建设与认证示范区建设,逐步启动全科医学师资、技能培训中心、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能力等级评定与认证工作。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专项培训,对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团队成员,围绕团队管理、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实施重点培训,3年覆盖全市所有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基层岗位专项技能培训,深化糖尿病、儿科常见病、护理、康复、心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慢性疼痛治疗、CPR(心肺复苏术)、上门护理等适宜技术能力培养。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素养和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

(八)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型

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困难人群等人群为重点,稳定签约覆盖面,强化签约履约,优化服务内涵和质量水平。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全科门诊建设,采取临床科室整合、服务流程再造、信息化技术支撑等措施,建立“预约就诊——定向分诊——诊前健康管理服务——诊间就医取药——诊后付费、复诊预约”的标准化服务流程,促进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协作和医疗预防服务融合,提升服务便利性和居民就医感受,到2021年底,实现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门诊建设达标,使广大居民在基层享受到标准化的全科医疗、预防接种、国医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五个标准化”门诊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为突破,实施慢性病医防融合工程,以专业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平台,按照“统一管理指南、统一人员考核、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测评估、统一宣教内容”原则,促进全市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能力同质化,有效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控制水平。

(九)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服务保障

完善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加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完善签约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开发社区常用药品保障管理软件,满足社区居民常用药品需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以区为单位建立定期的区域处方点评制度,医联体上级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的指导,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和处方流转,鼓励开展药品配送入户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用药需求。

(十)提速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与智能化设备及系统的对接,应用可穿戴设备、智能辅助诊疗等设备及系统,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上建设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功能,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服务执行和激励考核精准化实施。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建设签约服务互动平台,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在线自主查阅、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签约服务。将医联体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规划实施,完善医联体信息化支撑,推进医联体内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有效协同,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2020年实现全市区域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基本诊疗服务信息全部贯通。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推动实现家庭医生指导签约居民预约挂号机制,赋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预留专家号和预留床位资源,2019年底二、三级医疗机构总体为家庭医生预留号源占总号源比例达到40%以上。通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造,支撑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全科门诊”建设,用信息流贯通挂号、候诊、收费、取单取药等传统流程,提升就医体验。依托本市专科诊疗中心或重点学科单位,结合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项目实施,提升专病诊疗管理大数据应用水平,为提高全市慢性病健康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和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从积极落实保民生、促发展目标的高度,将此项工作列重要议事日程。各区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在30日内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积极落实医疗资源布局、机构能力标准化提升、财政投入、人员编制、基层薪酬分配、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责任

市和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组织推动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型,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牵头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基层能力提升所需必要资金保障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具体政策。编制部门要加大基层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保障基层编制足额到位。各区要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坚持部门联审联验机制,保障依规配套。

(三)营造发展氛围

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宣传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和家庭医生服务的政策宣传,使群众正确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服务内容,引导合理服务需求,形成有序就医秩序。培育挖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开展家庭医生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向上进取、群众信任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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