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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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 关于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第八届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4-000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办〔2024〕111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

关于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第八届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文明办、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助力“十项行动”,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人员素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行业联合开展第八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练兵比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练兵比武活动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品质的重要支撑,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机构和参与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牵头、多部门协作、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练兵比武活动总体方案(见附件)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合理安排、搞好衔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在岗位练兵中,要强化实践磨炼,准确把握时代要求、人民期待,查找问题不足,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在比武活动中,要统筹好岗位练兵与全市技能竞赛,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实现练兵比武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广泛发动,注重宣传

各区、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发动全体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参加练兵比武活动,实现人员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知晓度。利用好各类媒体,加大对练兵比武活动做法成效、先进典型的宣介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把练兵比武活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评选“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比服务态度、比服务质量、比服务创新、比服务能力、比服务效率,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树立起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鼓励创新,突出实效

各区、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认真落实好练兵比武活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方式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实现倍增效果。要坚持立足实践,对接群众需求,推动知行并举,将练兵比武活动成果转化为提升医疗服务效能的具体行动。要探索建立“培训、练兵、比武、晋级”一体化的职工技能发展机制,激励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节能增效、创新创造。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4年4月底前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工会)。

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第八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总体方案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第八届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总体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要求,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组织比武活动,以赛促练、以练促用,加快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技术优良的服务能手,营造人人学知识、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效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健康天津建设贡献力量。

二、项目设置

党建、医疗、护理、医技、药学、中医、中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医疗卫生、院前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卫生综合监督、人口与家庭、爱国卫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会计和物价、后勤、宣传、安全保卫等专业。

三、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机构全员参加岗位练兵,实现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全覆盖,编制内、编制外人员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队参加全市各项目的比武竞赛决赛。

四、组织机构

练兵比武活动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负责同志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栩冬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邓全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志刚  市文明办主任

王克文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杜洪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晓建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先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韩金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兼)、市疾病预

防控制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疾控中心

党委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工会,办公室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邓全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主任:董树燕  市卫生健康委工会主席

孟  欣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处处长

曲  爽  市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赵勇敏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李林涛  市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干部处(统战处)、宣传处(健康促进处)、人事处、医政医管处(药政处)、中医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爱国卫生管理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审计处、科技教育处、安全保卫处(武装部)、工会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推动和综合督导两个小组,组长分别由孟欣、董树燕兼任。

宣传推动组具体负责动员发动、社会宣传、示范引领、评比表彰等工作。

综合督导组具体负责指导各专业的练兵实施方案、决赛方案和活动大纲,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检查和阶段成果展示等。

五、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总结历届练兵比武竞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单位练兵比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行业/专业练兵阶段(2024年4月—2024年9月)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组织卫生健康行业广大职工以多种形式开展练兵活动,根据练兵比武进程,不断拓展练兵内容和练兵范围,进一步掀起练兵比武热潮。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市总工会督导全行业练兵比武情况,适时组织观摩,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创新经验,并在师资力量、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三)全市比武阶段(2024年10月—11月)

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竞赛项目,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技术比武竞赛决赛。比武决赛采取各区、各单位推荐优秀选手和电脑随机抽取人员参加全行业比武决赛的两种方式进行,评出技术能手和优胜者若干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

对活动中组织得力、举措创新、效果明显的单位和比武中的技术能手、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

六、活动宣传

充分运用海报、微信公众号、视频短片等方式,扩大活动知晓面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卫生健康行业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练兵比武活动。综合利用报、刊、网、端等渠道,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练兵比武活动的做法成效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精神风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沟通,争取工作支持,扩大社会影响。

七、奖励措施

对在第八届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优胜者”称号以及参加练兵比武决赛的选手,给予以下奖励:

(一)岗位聘用政策

对符合所在单位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的“技术能手”可优先予以聘用(不含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并按新聘用岗位兑现岗位工资。各单位可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对“技术能手”予以适当倾斜。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政策

对于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竞赛的人员可获得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2分。对于在竞赛活动中获“技术能手”、“优胜者”的人员再获得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2分。

(三)荣誉称号政策

在荣获“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中,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天津市劳动技能竞赛相关荣誉称号。

(四)物质奖励政策

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优胜者”的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工会颁发一次性奖金1000元/人。

各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按规定对获奖团队和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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