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我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促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管理,完善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进质量发展内涵,促进医疗安全,根据《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我委组织开展了市级质控中心换届工作,经相关医疗机构自评、申报、现场答辩、公示后确定57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委员,并完成了质控中心成员组建工作,同时5个市级质控中心完成了质控成员调整工作。现将62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主任委员以及全体成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积极发挥作用,不断提升质控能力、改进质控方法、提高质控成效,不断提升我市医疗质量的同质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共同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