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中医药使用指引专家共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2-0023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中〔2022〕610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我委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新冠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和《天津市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 第七版)》,制定了《天津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中医药指引专家共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该专家共识中所述的中成药在使用时,建议选择其中一种,尽早服用,首量加倍,多喝热水,中成药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及剂量服用,一般5-7天或症状消失即停止用药,如症状无缓解或加重,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