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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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关于开展中医治未病分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2-002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中〔2022〕37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中医治未病中心:

依据《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为推动落实《天津市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我市中医治未病中心、分中心建设进度。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中医治未病分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天津市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建成以天津市中医治未病中心为龙头,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中医科为补充的覆盖本市全域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遴选建设一批以中医治未病为特色的中医治未病分中心,发挥分中心对区级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我市中医治未病特色服务能力建设,夯实我市三级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体系。依托天津市治未病中心、各分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二、遴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二级以上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需符合《天津市中医治未病分中心遴选评审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并承诺2025年末完成分中心建设任务目标。

三、申报流程

(一)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填写《天津市中医治未病分中心遴选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经医院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各单位填写的申报书。并组织专家依照《评审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勘察。

(三)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意见,结合专业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天津市中医治未病分中心单位名单。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三级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

分中心应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做好自身发展建设,推广中医治未病健康评估、干预等诊疗技术。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科应配备中医治未病健康评估设备不少于3台,中医治未病干预设备不少于6类,提供6种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技术;三级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服务应与健康体检服务相结合,并具备与其医院规模和科室功能相适应的诊疗场所。

(二)推动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

中医治未病分中心在天津市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指导下,做好基层培训指导、适宜技术推广、健康宣教等工作。建设区级治未病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搭建治未病人才交流平台。健全中医治未病人才培养、分层培训机制,加强基层治未病专业人才培养,传播中医健康文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统筹市区两级治未病中心资源,争取2-3年完成在岗中医治未病人员的全员培训。

五、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盖章装订后一式五份)于2022年7月20日前报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申报书电子版、扫描件(文件名以“医院全称-中医治未病分中心遴选建设”命名)发送至政务邮箱tangxiuli@tj.gov.cn。

天津市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分中心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整改后不符合标准的申报单位取消分中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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