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津卫中〔2021〕442号)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治未病领域中的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本市开展治未病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基于现有的诊疗规范与技术规范,筛选出适宜于基层应用推广、效果突出、操作简便的中医治未病技术、传统功法、方药等,结合临床实践和专家共识,形成覆盖不同人群、不同阶段的治未病技术处方。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资金以财政资助为主,资助项目总数10个,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报要求
相关技术应以治未病理念为指导,以现有较为成熟的中医药技术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临床筛选等方式进行整合、改进,形成治未病技术方案与服务规范。相应技术方案与服务规范应具有业内广泛共识,设计科学合理,易于掌握,具有可推广、可复制性,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试行推广应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次,针对推广应用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应从技术科学性、疗效、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系统分析。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本市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疗机构,具备实施技术筛选与试行推广的必备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较好的治未病工作基础、临床综合能力和中医技术优势。
2.申请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并建立保障项目完成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以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在治未病领域、中医临床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2.具有较强的院内外治未病服务相关资源统筹协调能力,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申报流程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及时通知并组织所辖所属相关机构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治未病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申报书一式5份(签名、盖章、仿宋三号字体、固定行距28磅、A4纸双面打印装订),连同电子版于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报送。三级医疗机构可直接报送,其他医疗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后报送。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红桥区北马路354号,中研院附院D座二楼223室)。
(四)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 唐秀丽、崔瀛元
联系电话:23337686
联系人:市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解静
联系电话:27285346
政务邮箱:szyy@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