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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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医签约慢病用药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2-0010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基层〔2019〕87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津卫基层〔201987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医签约

慢病用药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随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医签约服务工作的推进,我委持续加强基层药品保障服务,聚焦家医签约服务慢性病用药,推出强化家医签约履约、加强基层慢性病药品配备、慢病长期处方提供、二三级医院处方延续性用药、做好专科用药引导等8项重点措施,保证了社区居民诊疗用药基本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的要求,自20194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签约慢病用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持续推进签约慢病用药惠民服务

(一)推广签约预约取药。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强化签约履约责任基础上,要落实好优惠服务措施,推广预约取药,做好签约居民慢病用药服务。对于首次就诊患者或临时取药患者,由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详细介绍家医签约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引导患者签约服务,通过制定用药计划、预约取药方式,保障药品需求及时得到满足。

(二)科学引导患者合理用药。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的作用,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用药服务,根据签约慢病患者病情,制定合理诊疗方案,及时掌握签约居民慢性病用药情况,引导慢性病人合理用药,安全平稳做好患者常用药、慢病用药药品替代工作。

(三)做好政策解释告知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及药事咨询中,对于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的专科疾病或慢性病严重并发症等超出基层诊疗能力的疾病,要发挥好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业务指导作用,向签约居民做好解释工作,提出科学的转诊建议和记录。要提高服务意识,对于药事服务中医保政策的要求,如门特药品开具范围、开药周期医保系统限制、代取药手续等,要与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1. 全面实施精准慢病用药服务

(一)逐步实现签约慢病用药精准服务。在强化落实基层慢病用药保障8项措施基础上,各区要继续以居民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强慢病用药精准服务。要全面推广使用“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将居民用药需求、家医建立用药计划和药库按需备药进行紧密联动衔接,有效提高慢病用药精准服务效果。到2019年底,要利用“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为80%以上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制定用药计划。

(二)继续加强基层机构慢病用药监测。各区要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做好药品采购、使用及库存情况的监测。我委已经组织专家征询意见,从集采药品(25个通用名)中推荐出13个通用名药品,纳入“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各区要及时掌握集采药品及相应的原研药的药品采购及使用情况,做好基层集采药品使用监测,提高慢病用药精准保障。

  1. 平稳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政策解释。按照试点工作宣传总体要求,各区要督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内部及对外宣传,特别是通过家医签约服务、健康教育等方式,向居民做好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医务人员政策解读、合理用药等相关培训,统一解释口径,与患者做好沟通,避免简单粗暴方式执行,平稳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二)做好合理用药监管。各区要依托市药学质控专家平台,按照试点工作药品使用、监管要求,做好临床用药指南使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品使用监管、药品采购使用考核等工作。按照“一药一策”原则,在专业问题答复口径、专业指导、转诊会诊、解释答疑方面,与市级专家做好协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药物临床使用的监测评价,规范患者换药后的随访工作。对于个别药物依赖性高或者不接受换药方案的患者,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单独制定用药方案并做好解释说明。

(三)做好信息收集投诉服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各区要多渠道收集梳理基层药品投诉信息,开展投诉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提前预判应对。要通过家医签约服务热线或监督电话,对于热线电话反映就医取药的问题或建议,第一时间进行解决或反馈。

  1. 强化基层药品服务问责机制

(一)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各区要高度重视,要将家医签约慢病用药服务及落实药品集中试点工作列入重点日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慢病用药服务平稳持续推进。

(二)强化层层问责机制。严肃行风纪律,强化层层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家医签约慢病用药服务,对工作不力,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特别对于出现推诿患者取药、慢病药品供应不足等问题,要适时对有关卫生健康部门主管领导及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20194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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