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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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市乡村医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2-0007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基层〔2021〕104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联防联控机制会同中央农办联合印发的《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印发《关于开展乡村医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的通知》(国卫基层家医便函20215),委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办公室实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专项培训,现将我市落实国家要求,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农村疫情防控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村疫情防控医护人员传染病的诊断、治疗、防护、转运、隔离及消毒等技能为重点,切实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进一步提升疫情早期发现、报告和应对处置能力,着力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和定点诊治等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出现聚集性疫情

二、培训对象

各涉农区全体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人员,包括乡村医生、护士、以及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内容

(一)《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解读;

(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规范化采样培训;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消毒与个人防护;

(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等。

四、培训形式及周期

此次培训委托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村医专栏开展远程培训。

    (一)培训时间:202125-35日;

(二)培训要求:学员按照培训模块内容学习对应视频课件,并进行在线考试。视频课件全部学习完成并通过在线考试视为完成此次培训内容。请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动员本地村卫生室人员按要求完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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