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做好学习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2-0003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医〔2008〕229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卫医〔2008229

关于做好学习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已于2008512开始施行。为切实做好学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辖区内和本单位的护士进行全员学习和培训,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在日常护理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执业注册等工作。要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贯彻作为贯彻《护士条例》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并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等情况,坚决依法处罚。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  护士  管理  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3 印发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