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卫医〔2008〕229号
关于做好学习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已于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辖区内和本单位的护士进行全员学习和培训,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在日常护理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执业注册等工作。要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贯彻作为贯彻《护士条例》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并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等情况,坚决依法处罚。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 护士 管理 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