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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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征集 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健康技术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2-000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科教〔2022〕441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有效推进天津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天津分平台)(网址:http://tj.gjwsjkjstg.cn/)的运营和推广工作,促进我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决定面向全市征集2022年度卫生健康技术,现将具体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卫生健康技术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药及人工智能等医学专业技术,泛指一切用于疾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及促进健康、延长生命周期、提高疾病治疗质量和水平的技术手段。

征集内容主要涉及药品类、器械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类、医疗方案类、医学信息系统类等卫生健康技术。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研制、生产或拥有卫生健康技术的各有关卫生健康技术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及相关企业等。

三、技术要求

此次征集的卫生健康技术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开发且申报主体具有该项技术独立知识产权。

(一)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与健康中国行动和我国及本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相适应。

(二)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符合科学、经济、安全、有效、可推广等原则性要求,技术相关信息应真实、准确,技术应具备广泛推广与应用的条件。

(三)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如已在临床应用,须提供相应备案材料。

(四)申报的卫生健康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技术如有产品或配套耗材等,产品或耗材等应取得相应的证件或审批许可等。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卫生健康技术申报书》(附件),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证明文件、图片或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制作压缩包,于2022年9月16日前发送至政务邮箱:syykxyjskjbgs@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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