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执法处

发布日期: 2025-03-13 18:05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责事项的具体执行,承担医疗监督、爱国卫生和控烟监督执法工作。指导各区医疗监督、爱国卫生和控烟监督执法工作,对区级监督机构进行培训督导和业务考核评价。负责涉及本级职权范围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理,组织跨区域、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维护监督执法信息平台。负责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到:

上一篇: 巡察组
下一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