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注销注册的医师名单进行公告(见附件)。
说明:1.曾经发生注销注册情形,不代表该人员当前执业状态。2.医师可注册多个执业地点。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