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市疾控局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项目的通知》(津卫体改〔2025〕233号)明确的工作程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疾控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拟确定3个试点项目区(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22-63081157
附件:天津市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项目公示名单